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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白马读书笔记2】

作者:神机坛 字数:2833 更新:2025-02-20 18:03:13

第二章,对诗风流自肆意,刁奴如鬼惧浩然

第二章内容并不甚多,大体上的故事就是一个丫鬟奉了小姐的命令来着洪易对诗,主奴二人相互斗法的经过。我主要解读其中两点内容。

其一,对诗的内容及引申。

书中写的是,一个荣王府的永春郡主写了一句诗想不出下句,而和她一起玩耍对诗的武温侯府二小姐(本章姓名暂且不详)也是舞枪弄剑的武妆小姐,自然想不出下句。无计可施之时,只好找了一向看不惯的兄弟洪易来救火收场。第一章洪易想,自己要先考举人,后考进士,本章洪易又说自己有功名在身,由此推知,洪易本来的身份大概是个秀才。

秀才是武侠仙侠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角色形象。主角若是李逵一样五大三粗,大字不识,自然没人喜欢,主角若是唐僧一样的无用书生,肯定也得不到读者的认可。允文允武,智勇皆备,白衣长剑,亦诗亦侠,是一个比较讨喜的形象。

但是主角文化水平,或者说文凭不能太高。如果太高,一来使读者有种疏远感,相信读者群中博士硕士学历的毕竟还是少数;二来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主角体内武的成分尤其是主角在初出茅庐江湖菜鸟的时候;三来也会年龄上的误解。秀才是公子,举人就成了老爷。两者给读者带来的心理感受截然不同。

由于上述几个原因,江湖中出现的有文化水平的侠客多半会挂了一个秀才的身份,即使连梁山第一任土匪王伦,不是也号称白衣秀士么?主角如此设定,自然有其道理。

说完主角身份,再来看对诗的具体内容。那位永春郡主写的一句诗是:今日未弹心已乱。洪易给他对了一句:此心元自不由人。这两句诗是有出处的,但是很冷僻。他们出自大家印象中记载科学现象的《梦溪笔谈》。相关记载如下:

毗陵郡士人家有一女,姓李氏,方年十六歳,颇能诗,甚有佳句,吴人多得之。又有《弹琴诗》云:“昔年刚笑卓文君,岂信丝桐解误身。今日未弹心已乱,此心元自不由人。”

这么冷僻的诗句神机也能找出来,可见为了写书确实是下了功夫的。

另外,在这个故事中神机还幽默了一把,因为沈括对这位李氏行为有所不满,后面写了一句“虽有情致,乃非女子所宜也。”神机为李氏打抱不平,把最有出轨嫌疑的最后一句改成了身为男子的洪易所作,变成局外人对李氏永春郡主之类的大家闺秀伤春悲秋的感叹。

洪易是不是仅仅就是作为一个人文关怀者对闺秀寂寞的感叹?是用一种安慰劝告的语气对她说的吗?我觉得不一定,因为洪易用的是草书。大家很清楚,草书是一种很张狂恣意的字体,多为男子所写,也多是表达一种豪迈慷慨悲壮情怀,即使是负面情感,也是一种深深的沉痛抑郁不得志,满腔激愤无处挥洒的那种感情。而不是用来描写如和风细雨,温婉凄柔的寂寞感情。

洪易用草书这样一种字体,来写了一句感叹的句子。其中含义不在句子本身,而在草书之中。恐怕他心中所想的确是,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吧。可能是在用这种字体暗示永春郡主和他的那位姐妹,不要无病呻吟,没事找事吧。

当然以上只是我的一点猜想,而且还有一个可能。要知道丫鬟踢门之时,正是洪易读到儒家宗师李严的轶事的时候,正对那种刚正严明强大纯净的念头有着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这时题上一句“此心元自不由人”,怕也是对永春郡主之流“凡人”的一种嘲讽轻蔑吧。这种情感未必就是洪易脑袋里面的所思所想,恐怕下意识成分更多一些。

其二,刁奴问题。

刁奴自古以来就有。大抵以下克上是人类内心深处最黑暗地方的一个梦想。不论自己做过何种贡献,有何能力,也不管那些所谓的“主子”做过什么样的贡献,有过什么样的功绩,其过什么样的作用,总是想着先把上面的人扯下来再说,随便安排一个罪名,将过去的主子踩在脚下,自己成为新的主子,就可以满足内心的虚荣。而血统论,资历论,出身论,年龄论,就是其中种种最为合适的借口。有了这些借口,一切的武力,侮辱,无理,*,污蔑,劫掠仿佛都有了一个天经地义的理由。

本文中的丫鬟小宁就是这些人的典型代表。她自己仅仅是一个奴籍的丫鬟,即使主子洪二小姐的地位也不太高,一个平妻的女儿,这个平妻还是出身商家。但是这丝毫没有妨碍小宁的作威作福,她很有理由,因为洪易不过是一个小妾娼妓的儿子罢了。平妻歧视小妾,商家歧视娼妓,元老歧视新人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当然这并不是小宁如此大胆的理由。小宁还有更重要的武器,她会武功也就是说,她掌握了随时可以*的权力。事实上,她也有了如此的想法,她想要洪易吃点苦头,疼上个三五天再说。造成这种想法的是洪易对她的轻蔑。

洪易对她说:你既然不认识字,就不要看诗了。这当然是洪易身上看不起底层人民的表现,也深深触动了小宁心中最脆弱的地方。但是无论这句话多么难听,这句话本身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小宁确实不认识字。

小宁不认识字,这完全无可厚非,穷苦人家出身嘛。但是进了一个侯府,作为一个有一定身份,有一定地位的丫鬟,想要读点书,想要认点字,绝对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这里受到了洪易的奚落,回去努力加强自身的修养就是了,用自身的行为赢得洪易的尊重就是了。然而悲剧就在于,人永远都会认为自己的那一套是对的,人是一种几乎不会反省的动物。小宁心中是怎么想的呢?她认为:百无一用是书生。

人都有自己不擅长的地方,也未必能将自己不擅长的地方都学习到。上策,加强自身学习,完善自己,小宁没有做到;中策,搁置争议,求同存异,认可两种现象两个阶层并存的客观事实,她也没有做到;在所有选择中,小宁选择了一种最为愚蠢的下策,对身处不同阶层洪易采取一切的彻底的敌视。

洪易的出身低下,是要敌视的;洪易的是老爷的儿子,是要敌视的;洪易年轻,是要敌视的,洪易有了功名,是要敌视的;乃至于洪易居然识得字,居然做得诗,居然能读笔记小说,居然知道茴香豆的回字有哪四种写法,更是要敌视的。

出身,老爷的儿子,年轻没资历,有功名,能识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可以用来*的借口,可以用来诉诸武力的理由。于是,小宁有了想法,她要用分筋错骨手对付洪易,要让他疼上几天再说。

可正如一切的农民起义一个样,敌视知识的人,没有正确纲领的人,只想推翻旧世界,不想建设新世界的人,是永远完不成推翻“三座大山”的任务的。洪易一句流配三千里就能够让小宁退缩了,可见面临真正的考验的时候,她们什么也干不成。因为她们根本没有合法的权力。

但是不禁要问一句,如果洪易不是秀才呢?没有让他们流放三千里的权力呢?只是一个客客气气的请他们走出洪易书房的白面书生呢?他们的行为就会更为的放肆起来了。流放三千里尚且不能阻挡他们内心暗怀怨恨,只是流放出书房那怕什么,转眼换身衣裳再次来过就是。焦大一个马夫尚且能骂主子扒灰,小宁一个身为“无产阶级革命者”,并且拥有武力的斗士自然更有理由进行更深刻的破坏了,当然这一切的行为都需要冠以革命的名义。至于小宁自己是否像焦大一样救过老爷的性命,为这个家族做过哪些贡献,就无需考虑了。

当然,如果一味的只会诉诸武力*,那也算得上李逵式的革命者,虽然糊涂而盲目,但是也可以动机单纯。但是小宁之所以是一个“刁”奴,而不是暴徒,不是因为她不够暴力,而是因为她足够“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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